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

以時間分散風險性退休金資產的可行方案



我們常聽過時間複利的概念,時間除了可以累積報酬率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功用是分散報酬率的風險。若是沒有時間來分散風險,老實說時間複利的假設,將大大打折扣。如果我們是用基金長期且分期投入來累積風險性退休金資產,那麼有那些有效的應用時間分散風險方案,茲舉下列方案供退休規劃者參考。

.定期定額:在每一期投入一定金額購買資產,當資產單位淨值高時,表示價位高,可購買的單位數降低,此時自動達成逢高減碼作用,反之亦然。舉例,當資產淨值從高到低,在從底部漲到原點,呈現<U>型走勢。此種情況就可以達到分散成本效果,茲模擬如下表:

U型走勢模擬表

期數
投入額
單位淨值
可購單位數
1
10,000
10
1,000
2
10,000
5
2,000
3
10,000
2
5,000
4
10,000
5
2,000
5
10,000
10
1,000

合計:50,000

合計:11,000單位
合計投入額50,000,總購買單位11,000單位,平均每單位成本約4.55
(50,000除於11,000)
5期每單位淨值10元,若贖回時每單位淨利約10-4.55=5.45元,總利潤
11,000(單位) x 10(5期單位淨值) – 50,000(投入總成本)=60,000


.定期不定額:與前面逢高減碼逢低加碼的原理一樣,其差別在設定當來到某一個低點時,當期投入更多金額,以達到逢低更多加碼的效果。當然在高點設定減碼,同樣可達到逢高更多減碼的效果。

.定期定值:在投入時即用一定的報酬率計算要達成目標時每期末的應投入的預估金額,當來到當期末實際金額低於預估金額時,即加碼金額購買到達預期金額,反之亦然,採多退少補策略。此機制是在當市場上漲報酬率高於預設報酬率就逢高減碼,反之亦然。此概念其實是美國哈佛金融學院Michael E. Edleson 教授提出,原理有點複雜,我們試者用簡單貼近的類似方式來說明,假設一個目標在未來的10年時間以現在的價值計算為500萬,但考慮有通貨膨賬1%的問題,未來達成額絕對不止500萬而是約552萬。若假設投入資產報酬率為6%,並假設在各期末投入資金計算,所以重新求出每期應投入396,266元,就可以在期末累積522萬,並以此推算出各期末資產應有金額(如下表)。例如,第2期末預計累積金額為816,308元,若到期實際資產只有810,000元,此時應補入6,308元的現金來增購資產(計算方式,請參考下表的右框舉例)

定期定值示意表
第幾期末
預估累積額
舉例
1
396,266
1.  假如到了第2期末,實際累積額為810,000元,則需加碼買入資產816,308 – 810,000=
6,308元。
2.  若第3期末,實際累積額為127萬元,則贖回資產1,270,000-1,261,552=
8,448元。

2
816,308
3
1,261,552
4
1,733,512
5
2,233,788
6
2,764,081
7
3,326,192
8
3,992,030
9
4,553,618
10
5,223,100


2015年7月10日 星期五

如何找尋適合自己的退休方案來源

如果我們已知道自己退休金目標,下一個重點就是如何找到適合自己的退休金方案或工具。這些工具可能是保險金融工具投資不動產收益或是藉由信託規劃等等不同方式來達成,基本上工具無絕對優劣,端賴是不是適合自己為主。大部分民眾通常以保險金融工具投資為主要方案或工具,因此本文以此兩種工具做探討,提供社會大眾參考。

在此,我們用自己介入實際操作程度,來區分適合自己的模式:

第一種:全權委外,例如可以尋求合格的全權委託投資機構,包況信託業投信投顧證券經紀業、保險公司推出的類全委、儲蓄養老保單等等。規劃者可向全權委託機構,詢問可否接受操作,如此只要依固定計劃撥入儲蓄款即可。

第二種:套餐式委託,某些金融機構,針對某些理財目標,例如退休金的儲蓄計劃,設定某幾個套餐供選擇,例如有積極型成長型穩健型及保守型供不同風險屬性的族群挑選。

第三種:咨詢式自操,例如目前也有專業人士服務規劃者,協助退休金規劃需求者在網路開立券商戶頭。有些下單的金融機構會定期提供投資報告,專業人士有必要時也可提供規劃者咨詢,但原則是鼓勵規劃者自行下單管理。此種方式,通常可以降低手續費,讓最多的資源真正投入資產累積。

第四種:完全自操,對於有優異投資理財能力的規劃者,也可選擇自行操作。例如自行設定投資型保單標的,基本上某些公司已把各類型的投資標的網羅,規劃者可自行選擇操作,某些公司也會提供報表,及訂定投資策略達成點提醒服務。


最後提醒規劃者,每一個人忍受風險程度不一,尋求理財專員建議前,可以主動要求機構為自己做風險屬性測量。現在一些注重客戶服務的金融保險公司,大致上都有提供VIP客戶此服務,建議應把服務範圍擴大。另外退休資產配置也是很重要,積極或保守資產配置比例,要依自己風險屬性或目標達成的要求,謹慎與顧問溝通,如此才能安心等待,一步一步的累積退休資產財富。

2015年7月4日 星期六

退休前家庭責任應用階梯式投保壽險的優點

一般人在就業後到退休前有不同的財務發展周期,因此有不同的財務或投資的需求。其周期劃分成三個階段:一累積階段。二鞏固階段。三支出階段。從開始就業到成家初期為累積階段(成家至40來歲左右),這個階段的特色,由於是家庭形成期及成長初期,隨者家庭成員增加,生活支出不斷增加,若是為了購買自用住宅貸款負擔更沈重,因此儲蓄增加緩慢,但此時規劃者站在時間有利的一方,因此累積階段投資理財的風險承受能力比較高。成家初期當然非常辛苦,但是隨者工作純熟,慢慢有了升遷機會,或是創業逐漸穩定,財務開始好轉,資產累積加速,並進入鞏固階段。等到了家庭成長後期和成熟期,子女獨立工作有了收入,家庭支出也降低,或是房貸也還清,早期資產投資也累積到高頂,鞏固階段投資理財以穩健為主(40幾歲至退休前)。過了不久,必需從工作崗位退下,工作收入沒了,因此開始以累積的資產來支出,所以支出階段理財宜保守(退休以後),避免風險過大的投資,以永保安康為重。

如同上一段所提,一般家庭在結婚生子與購房的初期,是家庭責任負擔的高峰,此期間是家庭生活保障保額的高點,但隨著貸款逐漸還清子女成長就業,通常家庭生活保額的需求是呈現遞減的狀態。一分錢只能做一件事,假若年青時購買保額過高的保險,尤其是終身壽險,除非個人財務可以支應或有此需求,否則過高保額的保單,意謂可能排擠其他諸如退休金的儲蓄。


有一種投保概念在初期即可因應規劃,例如初期需要300萬的保額,以後需求保額慢慢下降。我們可以把保單分成三張,投保20年期定期險1002張投保15年期定期險100萬,第3張投保10年期定期險100萬。這樣保額就分三個時段,自動達到遞減的效果。因為到了屆退休期理財的重點在沒有工作收入進帳,但需有足夠持續數十年現金流量以供生活以及足夠支付有品質的老年醫療照護與安養的能力,如此才有安心且有尊嚴的晚年。因此以上壽險投保方式,就可解決國內不易找到遞減型壽險保單購買之困境。總而言之,退休前的家庭保障及退休規劃儲蓄金額都可兼顧,可謂一舉兩得。

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退休理財投資組合風險與報酬的白話說明

一般人在做退休金規劃時,應該常聽過理財專員建議,退休金資產為長期投資,可以應用股債的投資組合來降低風險。尤其會提到諸如馬可維茲的CAPM的理論,一般退休規劃人聽到標準差貝他系數證券市場線等等,實在難以在短時間了解。所以我們想用日常一般人可以懂得舉例說明,為何投資組合可以分散風險。


我們投資時最害怕的事項之一,就是報酬率過大的波動,讓我們提心吊膽。畢竟我們只是一般投資人,就資金專業、產業訊息取得靈活度、投入時間與人力等等,實在無法與投資機構相比,猶如小蝦米對大鯨魚。個人建議做好風險控管是重要的工作。還好一般的退休理財目標,都有時間的優勢,理財目標的投資通常不是要我們一天或一次定輸贏。而是用時間來分散風險,分散風險方式中重要的一種就是做好投資組合。用一個淺顯的例子說明:小張想在本地做一些買賣,假設小張的資金剛好可以批進100付太陽眼鏡,或是100套雨衣,這兩種產品批價與售價都一樣。小張打算做每一個輪迴100天的買賣,設若雨天時可以在當天賣出一套雨衣但太陽眼鏡就賣不出去,不下雨時,反之亦然。於是小張先批100個太陽眼鏡,第一個100天共有雨天30天,所以賣出去70付眼鏡。第二個100天碰到梅雨竟然下了80天雨,讓小張只賣出20付眼鏡。小張覺得營業額差距風險很大,如果想長期做下去,不知如何是好。因此請教朋友小李,小李向其獻策。他請小張去詢問中央氣象局,他從中查到本地10年來的統計每100天下雨的機率是40天,也就是長期而言,每期批進100個太陽眼鏡可以賣出60付。所以他最終思考何不每期批進60付太陽眼鏡及40套雨衣。如果這統計資料是正確時,小張的生意長期是如何不難想像。在投資的世界也是類似狀況,例如我們可以找到A商品及B商品,AB的報酬率是負相關(類似前例不是下雨就是晴天),例如經過我們配置AB商品,若是A報酬率上漲1%B的報酬率就下跌1%,就如同今天賣不出眼鏡就可以賣出雨衣,天天有業積。所以我漲1%你跌1%,報酬率的波動就被抵銷,此時稱AB報酬率是完全負相關。當然在真實的投資世界要找到完全負相關非常困難。但依照投資專家的研究,如果將A股票及B債券,做適當的比例配置,的確可以在預期報酬率不變下,降低了風險。

2015年6月23日 星期二

退休理財第一步:正確推估退休金缺口的SOP

某國際金融集團曾就台灣民眾做過調查,有兩個問題非常值的大家省思,第一個問題問退休需準備多少錢,答案從100萬到5,000萬都有,這個問題各有差異,答案不同也是自然的。問題二才是我們關心的,接者前一個問題問民眾,為甚麼覺得要存上述的金額,結果有高達約70%的人回答:自己隨便估算(憑感覺估的)。如此答案令人捏一把冷汗,但要如何估算退休金?以下提供規劃者參考:

壹、退休金缺口估算步驟
一、計算如果你現在退休每期需要多少錢:
一般退休金至少包含日常的食行等基本生活費,試想子女已獨立,無需再操心,但是也建議不要設想子女到時會提供你生活費。以目前物價標準,你每月需要多少基本生活費。除基本生活費外,健康時想要有的休閒及旅遊費(一樣是目前的價格水準)。不健康時需要多少醫療照護費,當然你可以把風險自留,但最好是買保單分散風險。

、計算前面那些每期費用,到你退休時點預估的金額是多少:
物價都有通膨的狀況,你可以查詢政府公佈的CPI指數來調整數字。

退休時點有多少社會保險及現在已執行且長期決定持續的保單或退休金準備商品:
如勞保及勞退年金,其他如為了退休目的買的養老保險….等等。

、計算退休時點的當期缺口
第二項每期預估的金額減第三項每期可以題供的金額,就是當期的缺口。

、計算退休金()缺口
考慮退休後退休資產的報酬率退休費用是否調整購買力退休資產本金是否動用或只動用利息等不同狀況是否將部分退休金資產留為遺產….等等。把每一期的金流折現到退休時點。此金額就是現在開始到退休時點應準備的退休金缺口,例如30年後需存1,000萬元。

案例

張先生35歲,預計65歲退休,並且退休後預備20年退休生活 。 
退休需求是以現在貨幣價值每月3, 若通貨膨脹率1.5%, 退休時相當為4.7,若退休可領每月1.5萬元之社會保險退休金,因此退休當年月缺口3.2,年缺口3.2x12=38.4。假設退休期通貨膨脹率仍為1.5%張先生打算本息一起動用支付20年退休費用且每年不調整購買力。張先生考慮退休後資產的安全性,退休後的退休資產以保守的資產為主,約估計2%報酬率。則依以上需求,經把每年的缺口金流折現至退休金時點,總缺口約628萬元(如下表A1狀況)。也就是從現在開始儲蓄,張先生只要在退休時存到628萬,即可滿足退休費用。我們可將不同需求整理下表:A開頭表示退休金資產是本息攤用,B開頭表是退休金資產本金不支用,只用利息。下表說明:
(A1狀況):本息皆動用資產報酬2%費用不需每年通脹調高,此狀況缺口最低。
(A2狀況):本息皆動用資產報酬0%(例以現金持有)費用需按每年通脹調高。
(A3狀況):本息皆動用資產報酬2%費用需按每年通脹調高。
(B1狀況):只用利息資產報酬2%費用不需每年通脹調高。
(B2狀況):只用利息資產報酬0%費用需按每年通脹調高,此時缺口金額最高。
(B3狀況):只用利息資產報酬2%費用需按每年通脹調高

不同狀況退休當時需準備退休金缺口總額表



只考慮報酬率
只考慮通脹率
兩者都考慮
使用
本金
627.9

(A1狀況)
801.2

(A2狀況)
736.7

(A3狀況)
不用
本金
1,920

(B1狀況)
3,919

(B2狀況)
960

(B3狀況)

2015年6月17日 星期三

善用自住優惠,房地合一稅[安啦]!

政府使用租稅政策打房已告一階段,只見市場出現不斷的漣漪,許多投資人不免心驚膽跳,預期房價將有所波動。但由於一些希望明年買進自住的民眾很關心房地合一稅對自住房的影響。其實政府對於一般自住的需求,房地合一稅可是開了兩項優惠視窗,其相關情況如下:

定額免稅(所得400萬內),超額部分稅率10%
(1)舉例:假設在房地合一稅規定後,某甲購買A房並經一定持有期後符合自住條件,某甲賣出A房後依法計算的所得未達400萬免予課稅。若是所得500萬,依法課稅100x10%=10萬,若是出售A房後再於2年內購入B自住房,當然A房可以享有下項所提之重購退稅優惠。若是重購B房時間已超過2年,雖無法享有重購退稅,但是仍符合以下規定時,則B房出售時可以享有此項定額免稅的規定。
(2)相關規定:
第一、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妥戶籍登記。

第二、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第三、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也無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四、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用優惠規定。

重購退稅
(1)舉例:假設在房地合一稅規定後,某甲購買A房並符合自住條件,某甲賣出A房後依法繳交關於A房的房地合一稅200萬。若於出售A房後,另於2年重新購入符合自住條件之B房,若是購入B房價格高於A房出售價格,則可退回200萬全額前繳房地合一稅,若是B房購買價格低於A房出售價格,則依200x(B/A)之比例退還。(若是在購買A房後,先購買B房,並在購買B房後2年內出售A房時,即先賣再買或先買再賣都適用。)
(2)相關規定:

第一、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妥戶籍登記。

第二、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

第三、無出租、也無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四、自用房屋出售後,兩年內再購入自用(先買再售亦適用)

第五、重購後五年內申請退稅。


第六、購入自用房地後,五年內不得遷出空籍、改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不要讓[自用住宅]的節稅權利睡著了

[自用住宅]能夠節甚麼稅

    由於自用住宅是人民的居住正義的表現,所以通常狀況都有稅捐優惠的規定,[自用住宅]我國的稅務規定,有地價稅增值稅以及所得稅的優惠,但是一樣稱為[自用住宅],但規定的内涵確大不相同,因此這邊予於說明應用,可不能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不同的稅目關於[自用住宅]的定義及優惠規定

一、地價稅的規定:

1. [自用住宅]規定條件:

第一:設籍要件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含直系血親及姻親)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登記多久未規定原則徵收時有設籍即可)。例如女婿的房子只由丈母娘設籍是合於規定的。

第二無出租或供營業用。自用以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自行使用為限若有出租予他人的情況則非[自用]出租的認定若有以下情況即會被認為出租[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三親等親屬以外的他人設籍,或依所得稅內有該屋的租賃的資料但前者雖有他人設籍經申請確認無出租事實得認定無出租] 是否有營業情況之認定,則依營業稅或房屋稅查得資料做認定。

第三:面積之限制。依照規定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有面積限制,都市地區面積未超過3公畝(90.75)部分、非都市地區面積未超過7公畝(211.75)部分。

第四:處數之限制。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受扶養未成年子女只限一處,而土地所有人及其直系尊親屬或已成年直系親屬則無只限一處之限制。

第五:土地上需有合於規定的建物。要設戶籍必然要有建物存在,才可能有門牌設籍。且依土地稅法實施細則第4條規定:[本法第九條之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第六:需所有人自動申請,稅捐機關不主動核定。

   2[自用住宅]的優惠規定:符合規定不但降低稅率至千分之二且不計入累進額。

二、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1.  [自用住宅]規定條件:

   第一、設立戶籍條件。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姻親算如岳父)辦妥戶籍登記,需設籍    多久才算未規定,解釋在簽定買賣契約前即可。但所有權人為騰空房地待售或    待拍賣,致在契約日或拍定日,戶籍已不在時,為顧及此困難,規定遷出後,    無供出租或營業用,其遷出日與出售日未滿一年內,仍準用自用住宅增值稅      率。(財政部72.8.17台財稅字35797號函)

第二出售前一年內未供營業或出租。

第三、面積之限制。都市土地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使得適用,超過的部分需用一般累進稅計算。

第四地上需有建物,且建物價值應達一定比率。為避免達到省稅,任意簡陋搭蓋算數,規定建物評定現值未達所占基地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上,不得適用。

第五、次數限制。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依第一項規定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者(即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次為限。但是有下列情況得不受前項一次限制:
            [一、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五公畝部分。
二、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三、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
四、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
五、出售前五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第六、需為出售才適用。故贈與不適用,但配偶及三親等親屬間之土地[買賣],未能提出價款證明,經稅捐機關核定以[贈與論]來課徵贈與稅時,如當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優惠土地增值稅條件,則可依規定使用。
 
2. [自用住宅]的優惠規定:自用住宅應徵稅額=土地漲價總額x10%

三、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1.  [自用住宅]增值稅重購退稅規定條件

第一、自用住宅土地出售與重購土地的時間相距需在兩年之內,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可以。
第二、需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第三、自用住宅用地出售,重購土地仍需作自用住宅用地,且面積符合都市土地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面積未超過7公畝的部分才適用。
 
2.  可退金額範例:
原出售地價
A
原繳增值稅
B
餘額
A-B=C
重購土地價
D
不足額
D-C=E
可退稅額
E不大於C
200
70
130
300
170
70
200
70
130
180
50
50
200
70
130
100

[自用住宅]重購財產交易所得退稅(房地合一稅前,只包含建物部分)

[自用住宅]所得稅重購退稅規定條件:

第一、於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者先購後售者亦適用之。
 
第二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其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

第三納稅義務人已將出售自用住宅之財產交易所得於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

第四納稅義務人出售或重購之房屋都須為自用住宅。

第五出售或重購之房屋係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登記者

[自用住宅]重購財產交易所得退稅(房地合一稅後)

 [自用住宅]所得稅重購退稅規定條件:

第一、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妥戶籍登記。

第二、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

第三、無出租、也無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四、自用房屋出售後,兩年內再購入自用(先買再售亦適用)

第五、重購後五年內申請退稅。

第六、購入自用房地後,五年內不得遷出空籍、改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自用住宅]房地合一稅重複再使用(交易所得400萬以上部分課10%房地合一稅)

第一、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妥戶籍登記。

第二、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第三、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也無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四、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用優惠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