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8日 星期一

簽訂保單 你不可不知[最大誠信原則]

一般保險有幾大原則,如保險利益原則最大誠信原則主力近因原則等等。這些都可以牽涉到保單可否成立,以及後續衍生的理賠糾紛,所以購買保單不可不慎。

本次主題在探討[最大誠信原則],依照保險法第64條的規定: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
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
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1.  簡單的說保單的告知事項,尤其在健康告知事項,這關係保險公司是否要承保與否的重要事項,被保險人不得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說明。
2.  告知事項僅限於書面詢問事項,非其書面詢問事項,被保險人並無義務告知。
3.  若是有不實告知的情況,保險公司不論在出險前或是出險後發現,都可以解除契約,解除契約除非另有約定,否則保險公司解除契約視為自始無效,因此保單可能不被理賠,且保險公司也不退已繳保費。
4.  為了保障保戶,規定保險公司發現不實告知的情況,若主張解除契約要在1個月內提出;另外保單生效已經過2年後,亦不得提出解除契約。但提醒民眾,若有應告知事項的既往病症不告知,醫療保障適用其他規定,因此出險時被發現有未告知的既往病症,保險公司針對與此既往病症相關的醫療可不予理賠。

5. 雖然是有不實告知,但保戶可以舉證,不論是否告知與否,與出險原因沒有一點關係,保險公司是不能以提出解除契約而拒絕理賠的。例如客戶投保傷害保險,在投保時有糖尿病未告知,在一次搭乘火車遇到火車出軌意外而致傷害身故,這既往病症與危險事故原因,兩者無因果關係,保險公司就不能以在規定期間內發現其有既往病症而主張解除契約不做理賠。

2015年9月14日 星期一

公益信託讓自主行善更容易了

常聽說台灣最美的風景線是助人的公德心,我們常會在電視媒體看到一幕幕,台灣各階層,不分南北,不論都會或小鎮,幫助別人的溫馨場景。例如台東市場陳樹菊女士的義行,讓她受到國際著名的[富比士][時代]等雜誌表揚,並成為菲律賓[麥格賽賽獎]的得主。

一般人的行善,多數以小額捐款或參與義工的方式行事。對於一些人具有一定的想法,可能是針對多數慈善團體疏忽照顧的族群多盡一些力,或是有自己自主的想法,希望可以完全依自己的方式行善,例如醫院診所的醫師,想要有計劃提攜同鄉清寒的醫學系所的後進,提供獎助金及一系列的培育資助。如果捐助人本身另有事業,無法自行處理事項或另成立事務所,但又想有個組織可以代勞時,公益信託就是非常好的選項。所謂公益信託係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其實公益信託不是高官巨賈的專利只要有心門檻是不高的

公益信託如何進行,有幾個步驟:
一、找到好的信託規劃顧問,將你的想法告之。
二、信託規劃顧問將依你的需求找到適合的信託業者。
三、協助你與信託業者(通常是符合條件的銀行)簽約。
四、指定監察人及或諮詢委員(協助監督及執行你的計劃)
五、辦理設立行政業務。
六、撥入款項開始運作。

公益信託的好處:
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中最高層是自我實現的理論,一般人若是行有餘力,都想自我實現,而回饋社會幫助別人,是人類快樂泉源,也是最大的自我實現。
公益信託成立與維持的門檻遠低於基金會,所以不需要如王永慶郭台銘等富商巨賈也可以讓民眾作愛心。
公益信託的受託人一般委由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頗具安全性與公信力。
公益信託完全可以依照捐助人的心意來從事,可以指定公益受益人的對象與方式。

公益信託有稅負優惠,因此原始捐贈人可以用稅負優惠或作愛心,呼朋引伴讓更多人參與。

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

實踐都會退休族[在地]擁有綠地的夢想

現代都會菁英,有許多人工作壓力頗大,希望在工作之餘或是退休時,可以擁有綠地親近自然,尤其是首善之區的大台北人士,對花東宜蘭或中南部的農地或農舍趨之若鶩。各位可能也有親友是三頭兩回來往台北及花東縱谷間,有些人更是提早退休舉家搬遷至田野之地。

但有些都會人士,可能無法進行如此大距離的移動,也不企盼想得到超大面積的農舍宅院。他們可能需要的只是[離塵不離城]的小農地,可以在假日,輕車簡從到離家不遠的綠地,獲取陽光與草香的樂趣,或是親手栽種疏果自得其樂。如果可以在都市範圍內,有個屬於全家的綠地樂園,遂成為現代都會人的夢想之一。

依照台北市地政單位的解釋,目前在台北市都市計劃內的農業區或保護區,可做為農地使用的土地,目前暫無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分割後每人所有每宗耕地面積應在0.25公頃以上的限制(相關規定時有變動,提醒請隨時自行查詢為準)。所以有可能詢問到小塊農地的產品,不需操作大面積的農地,也可享受自然之趣。

農地有許多優惠措施,例如非房地合一稅的標的、農作使用屋舍免徵房屋稅不計入贈與總額(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繼承人者,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農業用地為遺產稅扣除額(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等等優惠。


還要提醒有此需求的民眾,首先對於購地財務應仔細規劃,針對此種農地,向金融機構查詢提供貸款的限制規定。除此,也要思考未來土地如何使用?需不需要連配套措施,如農用設備施工植栽規劃的產品也一併考慮,如此就比較容易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