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宣稱將大力推動都更,設定30年以上屋齡的老屋進行都更, 全台建物將近800多萬棟,以新北為例,其中屋齡超過二、 三十年的房屋比例超過50%以上。另外首善之區的台北都市景觀, 也有很大的區域或聚落,呈現老舊狀態。
以個人觀點而言,我家需要都更嗎?可以找哪一個單位來幫我們重建 或是整建維護?以都會區為例,住家以公寓或是大樓為多, 有時區分所有權人數十或是數百人,大家人多嘴雜, 整合意見可能是個大難題。以個人經驗,因為所住大樓磁磚剝落, 險些砸到路人,為了公共安全必須都更。此外,建物結構受損, 尤以民國70幾年房市大好時,建商搶建而忽略建材安全, 或產生如海砂屋的情況,也時有所聞。這些時期的建物,目前也多屆 30年的老屋。
但是,住家個人有意願都更,除了所有權人不同意見整合困難之外, 找哪一個單位可能幫我們改建?這牽涉我們所在房子的市場條件, 如果不是在蛋黃區,可能因為獲利性不佳,建設公司無利可圖, 就不會主動介入。但是如果我家的社區有強烈的都更必要性, 住戶也有強烈意願,該如何處理? 住戶可能沒有專業知識或是財力不足, 如何在開發商不願主動主導下,來開動都更? 新北市政府針對此窘境,開辦了一個創意,那就是都更推動師發想, 由新北市培訓及考選都更推動師,以此協助一般自主更新, 可以在都更業務上推一把。
至於談到社區如何在資金上因應,一般需有一部分先期資金投入, 目前台北及新北都會區都有資金的補助,例如新北市整維有最高1, 000萬元的補助款。
但是由於都更後價值陡增,造成稅負大幅增加, 這點希望政府可以有所因應,以免美意不足。
自文林苑事件後,大法官在102/4/26日709號釋憲,認定 都更條例中不妥的條文,都尚未完成修法程序。目前重建案子在申請 建照前,其流程中包含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變計畫等三個階段, 因大法官的釋憲,目前事業概要暫停審理, 我們期待新政府都更推動業務可以先從健全法令開始, 民眾才容易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