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

我家需要〔都更〕嗎?

新政府宣稱將大力推動都更,設定30年以上屋齡的老屋進行都更,全台建物將近800多萬棟,以新北為例,其中屋齡超過二、三十年的房屋比例超過50%以上。另外首善之區的台北都市景觀,也有很大的區域或聚落,呈現老舊狀態。
以個人觀點而言我家需要都更嗎可以找哪一個單位來幫我們重建或是整建維護?以都會區為例,住家以公寓或是大樓為多,有時區分所有權人數十或是數百人,大家人多嘴雜,整合意見可能是個大難題。以個人經驗,因為所住大樓磁磚剝落,險些砸到路人,為了公共安全必須都更。此外,建物結構受損,尤以民國70幾年房市大好時,建商搶建而忽略建材安全,或產生如海砂屋的情況,也時有所聞。這些時期的建物,目前也多屆30年的老屋。
但是,住家個人有意願都更,除了所有權人不同意見整合困難之外,找哪一個單位可能幫我們改建?這牽涉我們所在房子的市場條件,如果不是在蛋黃區,可能因為獲利性不佳,建設公司無利可圖,就不會主動介入。但是如果我家的社區有強烈的都更必要性,住戶也有強烈意願,該如何處理?住戶可能沒有專業知識或是財力不足,如何在開發商不願主動主導下,來開動都更?新北市政府針對此窘境,開辦了一個創意,那就是都更推動師發想,由新北市培訓及考選都更推動師,以此協助一般自主更新,可以在都更業務上推一把。
至於談到社區如何在資金上因應,一般需有一部分先期資金投入,目前台北及新北都會區都有資金的補助,例如新北市整維有最高1,000萬元的補助款。
但是由於都更後價值陡增,造成稅負大幅增加,這點希望政府可以有所因應,以免美意不足。
自文林苑事件後大法官在102/4/26日709號釋憲認定都更條例中不妥的條文都尚未完成修法程序目前重建案子在申請建照前其流程中包含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變計畫等三個階段因大法官的釋憲,目前事業概要暫停審理,我們期待新政府都更推動業務可以先從健全法令開始,民眾才容易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