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以利率變動型保險為退休金準備的決策關鍵

利率變動型保險,是保險公司除了預定利率之外,每期(市售保單一般以每月)以宣告利率給付回饋金,宣告利率通常大或等於預定利率。
其回饋金公式舉例:(宣告利率 預定利率) x 保單價值準備金 = 當期回饋金。
回饋金有抵繳保費、領回現金、儲存生息及購買增額繳清保額的處理方式,若以退休金準備,當然以儲存生息及購買增額繳清保額為主。

一、為了讓一般規劃者概略了解商品,我們用簡化貼近的方式來解釋:

1.總保費=純保費+附加保費 :總保費是保險公司依照性別及年齡,以每單位保額(例如每萬元)計算出的費率表上的金額。假設35歲女性,每萬元保障總保費100(以下金額為舉例,非實際精算金額),附加費用是保險公司管銷費用,基本不退回的。而純保費是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加以應用後需給保戶利息的部分。假設保險公司應收取95元的純保費,但需付2.75%的利息,經折扣後實取95 x(1-2.75%)
約為94元,這2.75%就是保單的預定利率(此利率是固定的)。因為總保費100元,所以附加保費為約6元。

2. 保單價值準備金:一般終身險繳費期可能是610年或20年,但是保障終身,所以保戶每期繳的保費遠高於應繳的自然保費。舉例保費繳了94元純保費,事實上只要分攤10元,就足夠保險公司當年的理賠額,所以保險公司會以精算計算此張保單當期應有的現金價值,假設為85元。

3.回饋金舉例:若當期宣告利率3%,預定利率2.75%,保單價值準備金85
(3% - 2.75%) x 85=0.2125。如果用儲存生息,回饋金將可滾入保單價值準備金,總金額成為85.2125元。

4.不論是宣告利率或預定利率,都不是通常所說的報酬利或利率:正常所說的利率或報酬率是投入100元,若利率2.75%,則利息2.75元,本利合102.75元。

、是否以利率變動型保險為退休金準備的決策關鍵:
其實每一種商品都無絕對優劣,而都是中性的,端賴規劃者是否適合,因此以下各點供規劃者參考:

1.規劃者風險屬性:若規劃者是保守的屬性,無法忍受波動風險,因此商品有保證最低利率,是可以考慮的。

2.預期目前的利率已是低檔,未來市場只升不降時,那規劃者選擇利變型商品比固定利率的儲蓄險商品有利。

3.是用在補充退休金基本水準的部分,若規劃者認為必需維護基本的水準,不允許有過多的不確定性時也可考慮。


2015年10月18日 星期日

搞懂保險[四效]讓保障無縫接軌

依保險法規定,商業保險分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而人身保險又分為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我們以人壽保險為例,經過結論可以[時間、範圍、除外]的六個字來判斷保險是否理賠的標準。現在以[時間]為要素來探討保險[四效],何謂保險四效?那就是生效、停效、復效及無效,茲以人壽保險為例,分別解釋如下:

一、生效:就是保險公司開始提供保戶保障的始期。
依照人壽保險示範條款:[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通常人壽保險都有保單審核期,最後由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所以當保戶的要保書連同繳交的第一期保費(一般若選擇自動扣款授權書,保險公司亦以授權書所押之日期視同收取保費,且日期通常為要保日期),即提供保障。例如11日送出要保書(含首期保費),若於115日核保,則回溯自11日承保。若有被保險人於兩日期間(例如12)出險,保險公司仍負理賠責任。

停效:保險公司暫停理賠責任的期間
例如依保險法第116條及示範條款規定,第二期保費未按時繳費,年繳或半年繳自催告到達翌日起30天後,季或月繳不催告而以應繳日30天後停效,停效期間保險公司是不負理賠責任的。至於應繳日或催告後30日內為[寬限期],保險公司仍承擔責任。

復效:是有停效的事實之後,依契約約定,再次向保險公司申請恢復復保單效力。
依保險條款約定:[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年內(不得低於二年),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另依保險條款申請復效的時間點落在停效6個月內或之後申請復效的寬嚴有不同標準
1.六個月內提出:[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及按○○○○○○計算之利息(不得超過本契約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2.滿六個月後提出[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本公司之日起○○日(不得超過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日(不得低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四、無效:是指縱然保險契約已成立,但因有無效的原因,令保險契約自始無效。
依保險法第105:[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所以例如:要被保險人非同一人,若要保人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代為簽署保單,將後患無窮。

2015年10月6日 星期二

台灣歷年房地產高點循環回顧

台灣歷次明顯的房地產高點循環有五個波段:
(一)民國6263年。
(二)民國6869年。
(三)民國7678年。
(四)民國9397年初。
(五)民國98年至最近跌勢前。

()及第()次形成的主因在全球能源危機台灣GDP雙位數成長貨幣供給額大輻成長及物價高漲因素。第()次形成主因在台幣升值的熱錢湧入外貿出超股市帶動且投資工具缺乏令資金進入熱銷的不動產。第()在政策上優惠,如房貸利率優惠土地增值稅減半不動產證券化推廣,另外建材原料成本上漲也是推升因素。第()次與第()次之間因有次貸危機稍為停歇,最進一次主因在長期低利率遺贈稅調降,兩岸交流熱絡引進的資金及美國QE的影響。

其實影響房地產價格主要的總體因素為利率高低稅制寬嚴資金強弱及政情穩定與否。例如我們可以觀察銀行不動產貸款利率,從民國83年接近8%多至9%多的利率到現在約1%多到2%多,以時間排列曲線(由左至右)呈現左高右低,與房價走勢左低右高剛好相反。

目前房地產的價格統計及景氣預測單位舉例如下,大家可以參考:

(一)國泰房地產指數:
主要與政治大學台灣房地產研究中心合作,是針對新推案件,主要以六都為統計地區。重要的項目為推案量價統計及變化情況可能成交價及議價空間比率。另針對都會區的辦公室分級,以及其租金價格、議價區間及空置率做統計。

(二)信義房價指數:
主要以住宅成屋為統計標的,也是以六都為主要統計地區。通常以季別統計,針對價格指數做分析,當然在其[信義不動產評論]中也包含總體經濟及房地產相關面相做報導。

(三)住展風向球:

仿效景氣對策登號,住展風向球也設定六種不動產景氣指標,並定期以燈號顯現當期不動產景氣狀況預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