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六字訣判斷保險賠不賠

曾經有位保戶,原先的意思是想幫先生投保壽險,不過在之後的過程中,不知道是否溝通錯誤或其他原因,最後投保了儲蓄險,且被保險人改為小孩。這位太太大概也未去深究保了誰以及保了甚麼保障,就把保單鎖在保險櫃。幾年下來都是自動轉帳,也不太理會。直到有一天先生出了車禍事故身亡,傷心之餘,想起了這張保單,就急忙想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結果可想而知。保單的被保險人不是先生當然不賠,但保戶還是有所怨言,為何繳了錢不賠。

上述故事,可以知道某些人在投保時不留意保了誰保了甚麼。為了自己的權益,呼籲投保人要關心保險的內容,以人身保險為例,除了要知道被保險人是要被保障的對象外,保險到底賠不賠,有六個字的口訣:[時間範圍除外]。以下簡單說明如下,敬請保戶參考:

一、時間:
保險公司每一張保單條款,都有說明保險公司負責保障的始期及終期。不一定拿到保單契約,保障就立即生效,例如醫療險的保單通常有等待期,必需要過等待期才開始有保障。至於保障終期,例如買了10年期的壽險保單,過了滿第10周年的保單日後,這張保單就失效。另外例如若購買長年期年繳保費的壽險保單,例如某保單周年日(101),未繳交續期保費並在1025日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到底賠不賠?依保單條款規定:[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日(不得低於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依上段規定保險公司還是需負擔理賠責任

二、範圍
每一張保單都有保障範圍不在保障範圍就不會理賠若是投保傷害保險單依保單條款其保險範圍[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以若是疾病住院或醫療,此張保單就不賠了。

三、除外:
除外的意思是本來屬於應該理賠的範圍保單條款又把他除外變成了不理賠以前面的傷害保險單為例在某些情況規定了除外或不保事項。例如保單條款規定的除外原因[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或殘廢時,本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以上六個字的口訣:[時間範圍除外],建議保戶投保時向保險公司問仔細,也主動要求業務員需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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