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之間的財產移轉,最常見於配偶間以及二親等間,所以夫妻間、父母子女間或兄弟姊妹間,這些人時常有財務的往來,有些時候以為都是自己人嘛,何必算的那麼清楚。因此財產移轉時,可能不立契據,或是記載不全,或是金流之間糊里糊塗,而成為一本理不清的爛帳,甚至最終對簿公堂。
其實親友之間的禮尚往來,本來就不值得大驚小怪。但是要建議一定要劃出一條界線。因為親屬之間的財產移轉行為,不小心就會踩到地雷。例如有些父母幫子女開戶,以分散利息收入。或是匯入金額超過贈與免稅額,這些狀況恐怕都已被國稅局盯上。
至於金額更龐大的不動產財產移轉,情況更為複雜。有些父母想要移轉不動產給子女,心想移轉財產不都是一樣,找個人辦過戶不就好了。殊不知此想法正踏入了地雷區而渾然不知。首先,不動產移轉原因不同,產生的法律效果及稅費差異很大。
因此父母子女間,要針對此次財產移轉的目的,及要達成的效果有充分的溝通。接下來,再決定方案。例如是用贈與或買賣,這兩種方式要負擔的稅捐種類不見的相同,納稅義務人也有差異,以後產生的影響也不同。例如房地合一稅實施後取得再交易出售,由於土地及建物都是實價課稅。取得時受贈成本用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值(按指數調整),可能遠低買賣價。將來出售壓低了成本,造成房地交易所得拉高,造成將來稅負可能變高。但這也不是說一定不能用贈與,如我們規劃時,本來就預定未來做長期自住(至少超過6年)。或是考量父母年事已高,不適合用買賣將金流流向父母,增加未來遺產稅的可能。
其實我們很擔心的一件事,是有些人看到報導,不分青紅皂白,以為是專家的建議,馬上奉為圭臬,例如前述的房地合一稅問題,個人在上課時,曾有學員說看到某報導指稱某專家,意思說碰到某狀況,只可如此做不能這樣做,真是捏一把冷汗。在此也要呼籲報導時千萬要講清楚說明白,不要讓讀者誤解。要再次建議,每個人可能狀況不同,唯有及早因應,量身規劃,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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